我局出台局属事业单位内部财务监督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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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18日发表
为进一步提升局属事业单位财务监督管理水平,加强局内部财务管理与监督,增强局系统内部财务监管工作的时效性、协同性和严肃性,日前,我局出台《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内部财务监督管理办法》,从制度层面明确了局内部财务监督主体及职责、财务监督形式、财务监督程序、整改反馈与责任追究、整改资料归档等六方面内容,办法明确规定建立以局属单位财务内部监督检查、局计划财务和信息化管理处经常性财务检查、局属单位财务互查、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审计等相结合的局属单位内部财务监督管理体系。
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促进局属单位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严格遵守国家各项财经法规和局各项财务规章制度,严格按规定的范围、用途、标准开支各项费用,预防和及时纠正各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助推人社事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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