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慈两地劳动监察联合办案助力46位农民工顺利讨薪
8月5日下午,在余慈两地劳动监察大队共同努力下, 46位农民工终于拿到剩余27.7万元工资,安徽籍农民工梁某双手作揖,连声向余姚、慈溪两地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人员道谢:“太谢谢你们了,没有你们,这笔钱怎么可能这么快拿到。”
据了解,今年1月初,46位农民工向余姚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反映,慈溪某建筑公司承建了余姚某厂房,厂房已竣工,但尚有46位农民工工资共计80余万元未拿到。年关将近,余姚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到投诉后,立即展开调查,仅用3天时间,就向该建筑公司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于7天内足额支付46名农民工工资。5天后,农民工找到大队,称该公司已支付40万元工资,剩余工资由于公司资金困难,农民工愿意与公司共渡难关,分期支付,双方已达成一致,要求撤案。
7月2日,时间已过去半年,部分农民工再次找到余姚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称公司仍未支付27.7万元工资。于是监察大队再次启动调查,得知该公司的确由于资金困难无力支付后,立即与慈溪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联系,进一步了解公司情况。了解后发现,该公司出具的人工工资保函已过期,且公司负责人表示,在余姚承建的厂房甲方尚有80万工程款未支付。
对此,余姚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第一时间联系属地政府,召集甲方和该公司召开协调会,但甲方表示工程质量存在很多问题,没有可支付工程款,而且甲方往农民工工资专户拨款比例已超过实际工资金额,案件再次陷入僵局。
为寻找新的突破口,余姚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再次与慈溪劳动监察部门联系,希望能督促该公司缴纳人工工资保证金。慈溪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积极配合,会同该市住建局多次沟通、督促,终于该公司于7月底向慈溪市住建局缴纳了60万元人工工资保证金。8月5日下午,该公司通过自行筹集部分资金并动用部分人工工资保证金,向46位农民工支付了剩余的27.7万元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