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借力社会专业力量打造和谐劳动关系护卫队
我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我宣誓: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忠实履行仲裁员职责……”昨天上午,在慈溪市人社局召开的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聘任暨业务培训会议上,首批刚受聘的23名兼职仲裁员在庭徽前庄严宣誓。
为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劳动纠纷调处,推进兼职仲裁员队伍建设,充实仲裁队伍资源,慈溪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经前期与该市司法局、总工会、律师协会沟通协商,通过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聘任了23名兼职仲裁员,建立起慈溪市第一支组织性强、规范管理的高素质兼职仲裁员队伍。这支队伍的23名成员中,15名是律师,6名是总工会工作人员,2名为慈溪市公职律师,聘期一年。
会议提出以下三方面要求:一是积极参与。兼职仲裁员队伍要真正发挥实效,合理安排工作时间,保障每人每年办案不少于12件;二是积极沟通。通过搭建交流平台,兼职仲裁员与专职仲裁员加强业务沟通,共同提高仲裁案件调处水平;三是积极宣传。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和谐劳动关系氛围。每一位仲裁员特别是律师兼职仲裁员,在顾问单位和案件代理过程中,应当积极发挥好法律法规宣传员的作用,提高调处效能。
“这些兼职仲裁员在培训结束后将相继走上仲裁席,为调处劳动人事争议发挥积极作用。”慈溪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兼职仲裁员将进入该市本级仲裁庭和驻矛调中心派出庭,参与新受理案件的调处,进一步提高案件处理效能,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