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区人社局仲裁院四招缓解群体性劳资纠纷
近年来,受到整体经济环境的影响,镇海区部分规模较大、历史较久的传统行业企业出现了经营困难,因此类企业拖欠工资、破产倒闭而引发的群体性劳资纠纷案件不断呈高发趋势。仅2015年至今,该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已处置涉及劳动者人数超过10人的群体性劳资纠纷案件共54起,涉及劳动者总计4960人次,劳动者申诉的内容包括拖欠工资、补缴社保、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等,合计申诉标的达***35万元。为更有效地解决群体性劳资纠纷,避免扰乱社会秩序的群体事件的发生,维护区社会的和谐稳定,区仲裁院打出以下四个暖招,有效缓解了群体性劳资纠纷案件的发生:
一招政策宣传,助力合法维权。群体性劳资纠纷案件一旦爆发,自身正当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劳动者往往情绪激动,在个别人员的煽动带领下极易演变为群体性事件。对此,区仲裁院联合区总工会、镇街道等相关单位,对存在群体性劳资纠纷隐患的单位重点关注,通过发放资料等手段提前向企业管理层、企业工会及职工代表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对相关企业来电、来访的劳动者耐心进行政策解释,引导其通过合法途径理性维护自身权益。
二招监仲合力,提高办案效能。在群体性事件发生后,劳动监察机构第一时间到达现场,了解诉求,引导依法维权,监察机构在调查检查过程中发现应当通过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的事项,如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未缴社保、变更劳动合同等争议,及时向区仲裁院通报。并将前期调取的证据材料、调查笔录等供仲裁院作为证据使用,建立行之有效的劳动仲裁与劳动监察衔接工作机制,提高办案效能。
三招加强协调沟通,定制处置方案。群体性劳资纠纷案件中,劳动者的利益受损点各有不同,涉及拖欠工资、经济赔偿、失业补助等各个方面,区仲裁院在受理案件的过程中通过细致询问职工的利益诉求,先行制定有针对性的处置方案,在后续的调解、庭审过程中围绕劳动者的利益关注点对企业和劳动者进行协调,积极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四招建立通道,快速化解纠纷。为快速妥善处置群体性劳资纠纷,区仲裁院克服案件数量繁多,办案力量短缺的困难,在庭审安排中为群体性劳资纠纷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做到“三快”,即案件快速受理、快速庭审、快出结果。例如,在处置蟹浦某企业工资集体拖欠的过程中,区仲裁院在案件受理后利用周末时间加班核算工资并进行庭审,使该企业拖欠职工工资问题得到快速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