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通过移、调、并、引、送积极处理劳动争议案件
近年来,象山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积极探索为民服务新路径,通过“移、调、并、引、送”五大措施,积极妥善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两年半来,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483件,涉及劳动者6249人,为申请人挽回经济损失8881.84万元,多次获得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先进单位,并于2016年通过首批省级示范仲裁庭创建。
一是推进关口前移。近几年,在全县18个镇乡街道都成立了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在劳动密集型针织企业集中的爵溪街道和最大的乡镇--石浦镇都成立了派出庭,落实有调解经验的人员参加省市仲裁员培训,取得仲裁员证书,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强化对镇乡街道的业务指导,两年半来一线调解工作积极开展,形成良性循环,使大量劳动争议消灭在萌芽阶段。
二是狠抓案前调解。按照能调尽调的原则,在立案室仲裁员收案时,精心指导当事人填写仲裁申请书的同时,掌握申请人诉求和案件情况,对争议标的少或是案情清楚的案件,即刻电话联系被申请人,进行电话沟通调解,及时息诉和缓解双方矛盾。近两年半通过立案前调解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03件,大大降低了案件量,减少了仲裁员办案时间,更使当事人的劳动争议得到快速便捷有效的解决。
三是合并同类个案。针对象山县针织、建筑等劳动密集型企业较多的现状,当前经济形势持续低迷,群体性案件时有发生,部分案件涉及人数多、金额大、社会影响恶劣。为妥善统一处置,象山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镇乡街道调解中心、法律援助中心之间加强联系,一旦发生群体性欠薪事件,由所属镇乡街道调解中心及时向仲裁院和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备案,并和法律援助中心联系,当天就为劳动者申请免费法律援助。两天内就向仲裁院提交群体性劳动争议案的仲裁申请书,减少这类个案的案件量,也防止职工恶意维权和群体性上访等。
三是引导规范用工。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知识的普及对劳动争议预防和化解意义深远,象山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一直以来坚持“以案普法、以点带面”规范企业用工。通过在局公众微信号推送案例和政策问答、编制印发劳动争议典型案例、和法院联合发布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白皮书、由基层调解中心或行业协会组织牵头举办普法讲座、对涉案企业发放仲裁建议书等方式有针对性的进行普法。两年里通过各种方式普法企业800家次,涉及劳动者4000人次。
四是做强贴身管家。象山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积极推进县中小微贴身管家服务政策的落实,县内一大批中小微企业正处于新生和成长阶段,这些企业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不熟悉或是缺乏业务精通的人事干部,针对此类情况,强化了中小微贴身管家服务,降低其用工成本,并由专业机构为其规范用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