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推进公务员培训与红十字事业发展两手抓两促进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红十字事业的意见》(甬党发〔2013〕31号)精神,进一步推进象山县红十字事业发展,提高全县公务员综合素质水平,切实提升公务员在突发事件时自救互救能力,近日,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象山县红十字会联合印发《关于将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纳入我县公务员综合素质专题培训体系的通知》,将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纳入公务员综合素质专题培训体系,并规定各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及工作安排选择培训时间并组织报名,报名人数超过20人的单位,可联系县红十字会***开展培训。完成培训课程并获得红十字救护员证书的机关公务员,经县公务员培训主管部门审核后,按参训时间登记学分。
据悉,从今年起,红十字应急救护课程还将纳入该县公务员初任培训课程,邀请红十字会专业教师进行授课,通过培训,使新录用公务员能够熟练掌握、操作,真正做到从源头上抓起。
相信通过不断努力和推动,应急救护培训会逐步普及到整个公务员队伍,全县公务员在突发事件时的自救互救能力会得到显著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