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能赛跑尽全力只为红利进万家——市社保局第一时间发放女职工奖励假津贴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女职工奖励假生育津贴计发有关问题的复函》(浙人社函〔2018〕24号)精神,市人社局于今年4月19日下发了《关于补发30天奖励假生育津贴的通知》(甬人社发〔2018〕52号),规定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5年31日期间生育,并已按国家规定产假领取了生育津贴的我市生育保险参保女职工可以享受30天奖励假生育津贴补发。市社保局紧紧围绕“服务争效”经办理念,全面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精神,主动发挥“赛跑能力”,第一时间派发女职工福利。
一、主动抢跑,彰显社保速度。此次女职工奖励假生育津贴补发涉及人数多,发放金额大。据统计,宁波大市范围内符合补发条件的企业近3万家,涉及女职工人数近5万左右人次,需发放总计金额近2亿余元。为确保工作稳步、有序推进,防止文件落地后业务突增、经办窗口承压,造成局部业务堵车,市社保局在收到省厅复函后即着手经办准备工作,摸底排查、统计数据,预测基金收支、开发系统程序,梳理业务经办规程,对全市进行统一布置。
二、匀速陪跑,保持社保节奏。4月19日甬人社发〔2018〕52号文件落地,市社保局当天下午就通过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推送补发通知,同时第一时间在各路官方媒体发布女职工奖励假津贴补发消息,温馨提醒本次补发业务没有截止时间。对尚未开通网报的企业通过电话或短信精准通知到企业联系人,并通过12333咨询热线为企业和女职工做好政策解释和引导服务。为有序推进女职工奖励假生育津贴补发工作,市社保局实行企业可在“QQ预约服务群”或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预约办理,合理分流业务量,减少企业跑腿和等待时间,将应补发津贴发放至企业账户,实现女职工奖励假生育津贴发放一次到位。
三、坚持长跑,永葆社保体力。津贴发放暖人心,为民服务无止境。面对时间短、任务重的女职工奖励假生育津贴补发业务,市社保局始终坚持“效能优先、服务优质”的经办理念,加班加点、精确核算,确保业务稳健运营。截止5月底,全市已累计完成女职工奖励假生育津贴发放50%以上,覆盖企业1万多家,补发总金额近1亿元,惠利女职工近3万人次,实现用“社保速度”换取群众“满意度”。
下一步,市社保局将继续有序推进女职工奖励假生育津贴发放工作,主动与未前来申请补发企业取得联系,使余下需补发的奖励假生育津贴尽快发放到位,让政策红利普惠广大女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