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人社局四方面做好法治人社建设工作
近年来,余姚市人社局采取多项举措推进法治人社建设,维护群众权益和法律权威。
一是健全政策法规体系,做好政策立改废工作。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文件未经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不得公布施行。按照规范性文件“三统一”的要求,对规范性文件进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落实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评估制度,定期对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与上位法相抵触或不一致、相互之间不协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修订或废止。
二是完善行政决策机制,严格进行合同管理。制定《重大合同备案办法》和《合同管理办法》,局属各单位在行政管理、公共服务以及民事经济活动中订立涉及国有资产、财政资金使用和国有自然资源、公共资源利用的各类合同,都进行了合法性审查。
三是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制定《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实行行政处罚基准控制、程序控制和监督控制,减小自由裁量权的弹性空间。落实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对案情复杂、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进行集体讨论,避免错案发生,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是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根据《浙江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组织局机关及医保、社保、就业处、监察大队等局属单位工作人员参加行政执法培训及考试,督促工作人员按时参加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