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实施工业企业精细化管理
为全面落实工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强化工业企业内部环境管理。近日,市环保局出台了《工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精细化管理方案》,对全市所有工业企业实行“一企一策”,促使全市工业企业实现达标排放和清洁生产。
工业企业精细化管理实施对象为全市境内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排放大气污染物的所有工业企业,重点是水泥、煤炭、电力、石料、白灰和陶瓷生产等企业。
工业企业精细化管理对达不到以下2项要求的企业,一律实施停产治理。在生产系统各粉尘(煤尘)、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和烟尘排放点安装(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并确保稳定达标运行;所有生产企业物料必须堆放在密闭的大棚内。
工业企业精细化管理要求企业采取3项措施实现清洁生产。在物料堆场及生产、运输道路安装抑尘洒水设施,采用机械吸尘式清扫、进行洒水保洁,严格控制生产过程中无组织排放;生产、使用、转运粉状物料的工业企业,必须在粉状物料运输车辆进出口建设车辆冲洗装置。冲洗废水要循环利用,不得外排造成新的环境污染;重点污染工业企业按照要求安装在线监控、视频监控设施,与环境管理部门联网,数据传输满足国家、省上考核要求。
市环保局对重点企业派驻环境监察员,督促企业稳定达标排放,对污染物未能稳定达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达不到控制标准的工业企业,将按照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采取约谈法人、行政处罚、停产整治、依法关闭等措施严肃查处,并在媒体曝光。
目前,全市工业企业精细化管理工作已全面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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