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东区做好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提高就业创业积极性
为切实做好就业困难群体援助工作,鼓励和支持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 江东区积极落实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优惠政策,突出抓好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工作,及时帮助“4050”、“4555”人员享受政策,营造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良好环境,切实解决灵活就业人员的后顾之忧。目前,7个街道均具备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报、受理功能,为群众提供便利快捷的服务。2015年共计为22744名人员办理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报,补贴金额8731余万元。自2006年该项政策实施以来已累计向1***708人发放补贴4.47亿元。主要做法有:
一是优惠享受预先知。制定并执行失业人员在日常***走访制度,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每月通过***了解、电话访问等方式对辖区失业人员灵活就业情况进行***了解,及时向处于40-50岁年龄段的失业人员介绍灵活就业政策,帮助其预先谋划、有效享受政策优惠。
二是政策调整逐个查。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甬政发[2015]112号)文规定,从2017年起,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对象调整为失业登记六个月以上的45周岁女性和55周岁男性。为此,将我区失业数据库中的人员进行逐个排查,筛选出女性年龄在40-45周岁、男性50-55周岁的失业人员,通知本人及早办理,以免错失机会。
三是月度缴费三提醒。对申报的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人员,街道社保站也做好月度缴费实时监督。对扣费不成功的人员,做到电话“三提醒”:扣费失败提醒、补扣提醒、扣费成功提醒,确保政策享受顺利。
四是宣传指导时时新。加大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优惠政策的宣传力度,制作并印发《江东区促进就业鼓励创业政策导航》、《重要的事情说三遍!五年!五年!五年!》等风格多变的宣传手册10000余册。定期举办街道、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会,指导开展规范业务工作,提高经办人员的日常服务水平,更好的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