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旗社区调委会荣获全省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称号
近日,从陕西省司法厅下发的《关于表彰全省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全省模范人民调解员的决定》中获悉,我区红旗街道红旗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被授予“全省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荣誉称号。
近年来,红旗社区按照“社会管理社区化、社区服务社会化”的要求,以群众的呼声为第一信号,以群众的需求为第一选择,以群众的满意为第一标准,不断创新工作理念、改进方式方法、健全体制机制,努力提高社区管理服务的科学化水平,探索出“3+3+5”社会管理新模式,使社区成为增强群众幸福感的重要聚落地和共建共享的和谐家园。红旗社区调委会在办事处大力支持和区司法局的业务指导下,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创新调解机制,强化法制宣传,坚持矛盾苗头“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置”,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努力将各类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3年来,社区调委会共调处各类纠纷115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8%以上,防止矛盾激化率达到100%,协议履行率达到100%。辖区连续三年实现无调解民间纠纷引起的刑事案件、非正常死亡、群体性械斗和集体上访,有效维护了辖区的和谐稳定,赢得了群众的认可。
网络编辑:admin
信息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