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局市环保局迅速出台12条措施
市住建局市环保局迅速出台12条措施
出硬法上硬手严厉整治建筑施工扬尘污染
本网讯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的工作部署,按照市长郭大为“出硬法上硬手,打好治污降霾攻坚战”的要求,根据《建筑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着力解决我市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问题,市住建局联合市环保局迅速出台《铜川市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治理12条措施》,并下发通知从整治目标、时间安排、主体责任、监管职责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要求各区县住建局(新区建设局)、环保局(新区经发局),局直属各有关单位,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一定要严格按12条规定措施履行职责。一是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制定扬尘预防治理专项方案和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遇政府发布重污染预警时立即启动应急响应,严禁施工现场土方作业和建筑拆除作业。二是工地出入口设置施工工地工程概况标志牌,必须公布扬尘投诉举报电话,明确环保责任单位和负责人,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必须按市住建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建筑工地围墙管理的通知》要求设置封闭围栏施工,严禁围挡不严或敞开式施工。四是施工现场出入口及场内主要道路必须硬化,对工地内部道路、场地要进行硬化或半硬化,其余场地必须绿化或固化,严禁使用其他软质材料铺设。五是施工现场出入口必须配备车辆冲洗设施,对驶出工地的运输车辆进行清洗,严禁车辆带泥上路。六是施工现场集中堆放的土方必须覆盖,对易引起扬尘的物料采用绿色遮阳网、密目网进行全部覆盖,严禁裸露。七是施工现场对运输土方、渣土等散装货物的车辆,必须封闭或遮盖,严禁沿路遗漏或抛撒。八是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固定垃圾存放点,垃圾应分类集中堆放并覆盖,及时清运,严禁焚烧、下埋和随意丢弃。九是施工现场的水泥及其它粉尘类建筑材料必须密闭存放或覆盖,严禁露天放置。十是拆除工程必须采用围挡隔离,并采取洒水降尘或雾化降尘措施,废弃物应及时覆盖或清运,严禁敞开式拆除。第十一条规定是施工层建筑垃圾必须采用封闭方式及时清运,严禁凌空抛掷。第十二条规定是施工现场必须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对施工扬尘进行实时监控。南市区(新区、耀州区)、北市区(王益区、印台区)、宜君县规划区内“12条”自2013年11月1日起执行,规划区外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
《通知》要求市级有关执法责任单位每季度要对各区县开展此项工作情况组织进行一次专项巡查,并将巡查评比结果纳入对区县治污降霾工作的日常考核内容,适时进行通报并上报市考核机关备案。凡发现的不合格建设项目,一律停工整改,直至达到“12条”的要求。对工作滞后、经督办整改仍不能到位的责令停工整顿,记入不良记录。对工作不力、治理不达标的企业和项目,造成大气环境污染的,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同时向社会公开曝光相关项目和责任企业,外地企业清出铜川建筑市场。 (韩玉柱)
网络编辑:田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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