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出台新政策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半个月47名大学生申请购房优惠资格认
慈溪市出台高校毕业生购房补贴政策以来,短短半个月间,已有47名大学生前来申请购房优惠资格认定。
11月17日,慈溪市《关于营造良好安居环境促进高校毕业生来甬就业创业的实施细则》出台。根据细则,凡在甬就业创业、2013年1月1日以后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只要在慈溪首次购买普通住房,将给予购房补贴,补贴金额最高为房价总额的1%。
11月18日,购房优惠资格认定工作启动以来,平均每天都有3位大学生前来。据介绍,根据高校毕业生购房优惠政策,凡2003年1月1日以来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且申报时在宁波大市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在2014年9月20日至2015年9月19日期间在慈(不包括杭州湾新区)购买普通住宅均可享受购房补贴。补贴标准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给予房价总额1%的购房补贴;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上,144平方米以下(不含144平方米)的,给予房价总额0.75%的购房补贴。购房补贴政策以家庭(包括夫妻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一户家庭只能享受一次。前来办理手续的大学生谈到,现在慈溪针对大学生的优惠政策越来越多,有了政策保障,在慈溪工作也更安心了。(慈溪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