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区人社局四招联动有效推进建筑施工企业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
我市出台《宁波市建筑施工企业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暂行办法》以来,镇海区人社局认真研究部署,着力从四方面入手,确保该项政策尽快落地,维护建筑施工企业从业人员合法权益。截至日前,镇海区共有5个建筑施工项目参加了工伤保险,占全市施工项目参保近一半,涉及项目标的3191万元,缴纳工伤保险费38285.47元,从业人员的名单上报工作正陆续进行之中。
一是部门联动将参保作为项目取得施工许可的前置条件。会同区财政、地税、建交四部门就该政策的贯彻实施提出了四条贯彻意见,其中,在全市首个确立了将建筑施工企业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作为建设项目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前置条件,确保了建筑施工项目开工前工伤保险办理到位。
二是第一时间会同多部门召开政策培训会。全区32家建筑施工企业近70名代表参加政策培训,区人社局、建交局、地税局等部门就如何参保、缴费及工伤待遇享受环节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和部署。
三是定期对接相关部门获取一手材料。定期对接建交局、招投标办等相关部门,获取10月份以来中标建筑施工项目第一手资料,派专人电话告知项目负责人相关政策及操作要点,及时跟进工作进程,督促其及时参保。
四是建立***联系制度。由于从业人员的招录与建筑施工许可证领取存在一定的时间差,人员招用往往比较滞后,且新政策实施初期施工企业对操作流程不甚熟悉,施工项目方往往容易忽视人员上报这个环节。为此,对已办理办妥项目保登记、缴费手续的项目,***关注其从业人员上报情况,督促联系人及时做好人员名册上报工作,确保施工项目方和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镇海区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