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三项机制预防灾后欠薪
针对企业在遇到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等原因无法按期支付劳动报酬、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引发的欠薪事件,宁海县人社局三项机制做好预防欠薪。
一是建立监控机制。在发生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时,深入引导企业第一时间将企业目前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和支付计划等情况向乡镇劳动监察中队、工会和县劳动监察大队作出书面报告;并由劳动部门监督实施。做好动态监控机制,密切关注其动态,实行动态监控,一旦发现问题,督促企业立即整改,确保及时支付职工工资。
二是健全预警机制。建立和完善大队、乡镇(街道)监察中队二级监察网格预防预警体系。各乡镇(街道)监察中队在所辖企业建立工资支付联系人制度,及时掌握企业工资发放情况;通过了解企业水电费、税费、租金是否正常支付等情况,及时掌握企业生产经营的情况。将已发生工资拖欠的显性欠薪企业和生产经营不稳定的隐性欠薪企业列为重点监控对象。对连续2个月不能正常支付工资的,乡镇(街道)劳动监察中队按照及早发现、及时疏导、快速处理、本地解决的原则,切实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并报告县劳动监察大队.
三是完善宣传机制。 破除“被动监管执法”的惯性思维,大队和乡镇街道监察中队网格工作人员积极主动深入受发生自然灾害影响的企业,加强与用人单位和职工之间的沟通交流,适时开展法制宣传和政策答疑,及时发现和调处各种劳资纠纷,在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同时也赢得了企业对劳动监察执法的理解和支持,实现监察服务职能的关口前移、重心下沉。(宁海县人力社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