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日报保障性住房建设圆了群众安居梦
转载于2012年10月17日《铜川日报》首页
本站讯 通讯员段海洲报道: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坚持科学发展观,以着力解决困难群众住房问题为核心,大力实施棚户区改造工程,不断完善廉租住房制度建设,积极发展公租房和限价商品房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走在全省前列。2003年以来,全市累计建成廉价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等各类保障性住房261万平方米,已有3.45万户、12万困难群众喜迁新居。困难群众住房条件得到了明显改善。在今年1月10日召开的全省保障性住房工作表彰大会上,我市被省委、省政府评为2011年全省保障性住房建设一等奖,奖励5000万元。
多年来,我市大规模建设保障性住房,探索形成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办法,强有力的措施推进了保障性住房建设快速、有序、健康发展。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了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领导,我市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的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并明确提出了将今后一个时期全市住房建设的重点放在着力解决困难群众住房问题上。市委书记、市长多次深入一线,现场解决建设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和困难。2011年,我市又提出了重点工作模块推进的工作方法,将保障性住房建设作为一个重要模块,由主管副市长担任模块办主任,强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步伐。建立了保障性住房考核制度,制定了《铜川市住房保障工作评价考核暂行办法》,每季度对各区县和相关单位的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进行打分排名,并在《铜川日报》上进行公布,有力地促进了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顺利进行。二是制定优惠政策,让利于民。为了让广大困难群众买得起房,政府采取多种措施,想方设法降低房价,保证工程质量,确保“廉价不廉质”,维护群众利益。保障性住房建设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坚持工程设计、监理、施工招投标制,确保工程质量。在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中,政府减免了有关费用,并对土地实行行政划拨,以降低房价;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免收全部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廉价房每平方米售价680元,廉租住房租金标准每平方米1.3元。从2003年至今未作调整,最大限度满足住房困难群众的利益诉求。三是将廉租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有机结合起来。我市是一个因煤而兴的工矿城市,老市区棚户区数量较大,低收入困难家庭数量多,住房条件很差。因此,我市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中将廉租住房建设与棚户区危旧房改造结合起来,大部分廉租住房均在棚户区改造中配建,既解决了困难群众住房问题,又改善了城市面貌,提升了城市品味。四是在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建设中坚持“四制”原则。在项目开工前,我市实行严格的项目法人制和委托代建制,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由市住建局公开招选监理单位对各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理,同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对所有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由市住建局与各建设单位签订规范的建设合同。较大的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从项目设计、施工开始就邀请审计部门提前介入,实行项目过程审计,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五是创新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模式。我市廉租住房建设中,通过政府直接建设、委托国有企业建设、民营企业建设等模式,发挥实施单位积极性,解决了项目实施中拆迁难征地难问题。同时鼓励企业建设公共租赁住房,解决困难企业职工住房问题。加大了保障性住房建设步伐,确保了保障性住房开工建设、竣工入住、再建设的良性循环。六是科学布局,合理确定户型面积。鉴于我市棚户区改造的实际情况,采用集中建设和分散配建相结合的方式,对拆迁难度较大的棚户区,坚持“先建设、后搬迁”,化解拆迁难题。在建设布局上,既有1万平方米的配建项目,也有集中建设的综合性小区,其中市上直接实施的锦绣园小区就建设保障性住房79万平方米,铜煤1号、铜煤2号的建设规模170万平方米。在户型设计上,大部分住房设计为二室一厅,满足低收入家庭基本住房需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七是多方筹资,“直通”拔付。通过争取国家、省上专项补助资金、市上逐年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投入、将廉租住房资金与棚户区改造资金捆绑使用、鼓励困难群众以每平方米680元的价格购买廉租住房、将为住宅小区配套建设的商业用房的盈余资金补充为建设资金等方式多方筹措建设资金,不足部分由政府兜底,既解决了建设资金问题,又使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共同承担维护责任。同时所有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坚持按工程进度“直通车”支付,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八是保障性住房分配实行电脑摇号,坚持阳光操作,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建成的保障性住房优先安置居住在最危险地段的困难群众,有计划、有步骤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在全省首次采用电脑公开摇号的方式分配住房,做到房源公开、分配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九是强化资格审查,把好入住审批关。我市实施的廉价廉租住房,其出售价格不仅低于住房建设成本,更大大低于全市经济适用住房价格。为了确保困难群众买得到、住得上保障房,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市建立了保障性住房从申请、审批、建设、销售(租赁)到售(租)后管理,以及退出的全过程监督机制。对购买租住廉价廉租住房困难家庭,我市坚持街道办事处、社区初审,县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复审和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终审的三级审查制度。对批准购买廉价住房的家庭进行公示制度,接受广大群众和社会的监督,使政府的优惠真正惠及广大困难群众。实施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以来,至今无一例因分配不公的上访事件。十是完善配套设施,规范物业管理,解除居民的后顾之忧。针对危旧房区域居民生活条件较差,住房配套设施不全的现状,在实施保障性住房建设时,对新建住宅小区统一按规划完善了道路、绿化、供电、供气、供水、通讯等配套设施,提高了居住水平和环境质量。同时,小区建设之初,物业管理就提前介入,统一实施专业化、社会化和全市物业管理最低价格的物业服务,为居民创造文明、安全、舒适、详和的居住环境。
2012年省政府下达我市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为:新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1.5万套,其中廉租住房0.6万套、公共租赁住房0.6万套、限价商品房0.3万套,竣工2.1万套,安置困难群众1万户。新增租赁补贴户3000户。为了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顺利完成,市政府已将全年的目标任务进行了分解,并与各区县政府和实施单位签订了《铜川市2012年保障性住房建设目标责任书》。截至2012年三季度,我市已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项目47个,131.96万平方米、1.79万套,其中廉租住房项目17个,30.93万平方米、6065套;公共租赁住房项目23个,44.56万平方米、74***套;限价商品房项目6个。38.35万平方米、3792套。开工率为132%,竣工保障性住房1.9万套,占任务的90%。全市新增租赁补贴3010户,提前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累计保障租赁补贴户1.3万户。廉租住房维修改造项目已全面开工实施,改造面积4.7万平方米,改造住房845套。
图为锦绣新城
锦绣新城项目总用地4.5平方公里,规划总建筑面积543.5万平方米,其中保障性住房350万平方米,4.5万户,可安置北市区棚户区、沉陷区、滑塌区,城中村改造、新毕业大中专学生、进城务工落户等困难群众15万人。锦绣新城总体规划分为锦园、绣园、裕园、丰园等组团,目前裕园组团建成入住,安置沉陷区、滑塌区危险地段困难群众5000余户。锦园、绣园、丰园、祥和园300多万平方米在建,已完成投资17亿元。
网络编辑:田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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