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区2012年度新农合重大疾病第二次补助金额首次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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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18日发表
近日,2012年度江北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重大疾病第二次补助审核会议结束。根据省、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关文件精神,重大疾病第二次补助政策自2012年首次施行,对参合人员因重大疾病产生的大额住院费用进行第二次补助。经公示,共有9名参合人员符合条件,第二次补助金额合计12938元。另外,2013年度江北区新农合医疗待遇进一步提高,基金补偿率有三大调整:一是门诊补偿提高5个百分点;二是区内医院、社区住院的基金支付提高5个百分点;三是重大疾病第二次补助基金支付率提高10个百分点。(江北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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