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区多位一体人才公寓保障体系构筑人才安居梦
近年来,住房问题成为引进人才、留住人才的重要瓶颈。宁波市镇海区坚持以科学人才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人才工作的规划、部署,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创业强区、创新富民”战略,着力打造人才安居工程,构建了大学生租房补贴、人才公寓实物安置和货币补贴、人才租赁公寓、异地安家补助、创业人才生活用房补贴等多位一体的综合性人才公寓保障体系。截止2012年底,全区共有7500余人享受到人才公寓政策,累计享受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累计补贴金额超过3600万元,充分营造了宜业宜居的人才生态环境。主要措施如下:
一、科学管理,提高人才公寓的保障水平
一是加强领导,确保组织力度。建立区人才公寓建设和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人才公寓建设和管理的总体领导。领导小组由分管区长任组长,由区府办、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展和改革局、住房和建设交通局、规划分局、工商分局、公安分局、国税局、地税局、国土资源管理分局、拆迁办等单位组成,建立人才公寓领导小组会议制度,研究、制定、实施人才公寓建设和管理的各项政策,协调人才公寓建设和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二是明确职责,确保有序推进。按照“统筹兼顾、条块结合、分工明确”的原则,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区政府办公室负责人才公寓建设和管理的牵头与总体协调工作,区财政、人社、发改、住建等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基于部门工作职能,“切块式”做好人才公寓规划、建设、管理等各项工作;进一步完善“横向互动、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镇(街道)、园区具体承接做好人才公寓管理工作,包括前置申报及后期管理服务工作。
三是严格监管,确保工作实绩。把人才公寓建设与管理落实情况纳入部门绩效考评内容。对于人才公寓的开发、建设和管理,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实行全方位的监督管理。所有购买及租赁对象,由区人社局进行资格审核,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积极接受审计部门的检查指导,对违反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取消享受相关政策的资格,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明确对象,扩大人才公寓的保障范围
一是对“塔尖型”的正式引进人才,实施人才安家补助。被该区企事业正式引进、落户,并签订5年以上服务协议的高层次人才,给予最高300万元的易地安家补助费;被该区非公经济组织正式引进,且工作满3年以上的高层次人才,可享受人才公寓安置政策,进一步提高了正式引进的高层次领军和拔尖人才“留下来”的可能性。
二是对“项目型”的柔性引进人才,实施生活用房补贴。对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来该区实施创业创新的海外高层次人才,提供100平方米以内的生活用房或给予1800元每月的租房补助,通过满足高层次人才实施创业创新的生活住房需求,实现其“先安居”、“后乐业”的期望。
三是对“塔基型”的大中专毕业生,给予租房补贴。按照镇海区实现高校毕业生“百分百”就业的目标,对到区属非公经济组织工作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实行租房补助,其中硕士及以上每月400元,大学本科每月200元。该项政策实施以来,极大增强了镇海地区吸收高校毕业生的能力,提高了镇海区高校毕业生的就业质量。2012年,共接收各类大中专毕业生3000余名,且90%以上流向了非公经济组织。
四是对“过渡型”的高层次人才,提供人才租赁公寓。首批公租房位于庄市街道锦绣曙光小区,共有127套房源,公租房租住对象的基本条件为在本区非公经济组织工作的具有硕士以上学历,或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具有高级技师资格的各类高层次人才。
三、积极创新,健全人才公寓的供应体系
一是人才公寓与限价房相结合,打破面积条件限制。镇海区人才公寓政策和限价房政策,在控制面积内的价格及补贴金额是统一的,但在控制面积上有所不同,人才公寓政策主要是以学历、职称等确定控制面积,限价房政策主要是以家庭人数确定控制面积,符合条件的人才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的政策。
二是货币补贴和实物安置相结合,打破空间条件限制。人才公寓采取实物安置和货币补贴两种方式,实物安置由政府安排房源、定价购买、产权到人,人才公寓销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价相结合的原则;货币补贴方式则由政府安排资金,按上一年度商品房平均价格的20%至30%对控制标准以内的建筑面积实行一次性补贴,有效解决了人才公寓需求和实物安置不足的矛盾,增强了人才公寓的灵活性。
三是长线补助和短期租赁相结合,打破时间条件限制。镇海区制定的异地安家补助以及人才公寓政策均要求享受对象为该区正式引进的,且工作满一定年限的人才,按照人事档案及缴纳社保属地管理原则,分期补助到位,而2012年新推出的人才公寓租赁政策,对有关工作年限未作要求,可以满足各类人才的“短平快”的住房需求。
四是政府扶持和企业自建相结合,打破身份条件限制。为缓解政府人才公寓资源供需矛盾,同时满足一些不符合人才公寓享受条件人才的住房需求,镇海区鼓励企业将员工的住房保障纳入福利体系,鼓励企业兴建员工宿舍楼,并从资金、土地等诸多方面给予扶持,积极改善员工居住环境,解决了外来务工人员的住宿难题,实现了住房保障的全域化。
四、顶层设计,优化人才公寓的政策体系
一是加大人才住房补助力度。人才公寓政策实行一年一价,按照上一年度商品房平均价格的20%-30%给予一次性补贴,确保了补助额度随房价升而升;继续加大人才租赁公寓建设使用力度,2012年,镇海区共投入230余万元对锦绣曙光人才租赁公寓进行整体装修,确保租赁公寓质量并举,真正意义实现“拎包即可入住”;继续加大对海外高层次创业项目、大学生创业项目的配套住房优先保障力度。
二是合理规划人才公寓发展布局。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相对集中、综合配套的原则,在大学科技园、镇海创业创新基地等重点园区及城区新建小区专门辟出一部分土地,规划布局人才公寓区,以政府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采取有偿代建、租售并举、企业返购等形式,定向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人才优价租售。
三是动态制定人才住房实施细则。在2008年制定出台的《宁波市镇海区人才公寓实施办法》基础上,根据每年可供安排的人才公寓房源情况、同期房地产市场价格等因素,动态调整当年人才公寓申报细则;整合现有住房保障政策,对异地安家补助和人才公寓政策双重申报的,按从高不重复原则,为人才提供最大化住房保障;对人才租赁公寓政策,制定临时性租赁条例,既解决了诸如创业人才在项目筹备期的短期住房需求,又盘活了租赁公寓的房源存量。(镇海区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