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区实行大学生村医行动计划成效显著
江北区通过同步推进村卫生室改造与农村医疗卫生队伍建设、明确身份待遇以增强吸引力、落实财政投入以体现农村卫生服务的公益性等一系列举措,成功实施了“大学生村医行动计划”。目前全区30 个村级卫生服务站共有大学生村医75 人,覆盖94 个行政村,大学生村医工作积极性普遍高涨,农村居民看病难、配药难问题得到了较好的解决。主要做法是:一、出台《实施意见》。2006 年11 月,江北区政府出台了《关于开展大学生村医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2008 年前基本实现全区每个村级社区卫生服务站均有1 名“大学生村医”,为推进新农村建设提供医疗保障。这个文件奠定了该区招聘大学生村医的政策依据,标志着“大学生村医行动计划”正式启动。二、组织公开选拔。区政府成立 “大学生村医行动计划”领导小组,由各村提出“大学生村医”需求申请,经所在街道(镇)公共卫生委员会审核上报,再由领导小组根据需求制定每年招用计划,统一组织考试录用工作。三、建立管理制度。按照“定岗不定编、流动不流失”原则,建立了岗位管理等相应的政策,明确由区卫生局负责大学生村医行政管理,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做好辖区内大学生村医的日常业务管理和统一调配工作,事业编制外的大学生村医纳入人事代理制度管理,与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原则上需承诺在村级卫生服务站工作3 年以上。 四、规定权利义务。落实大学生村医所需经费保障,包括基本工资、经费补助与各类保障待遇,为其提供必要的工作、居住环境。每年组织大学生村医进行一次集中培训,积极鼓励大学生村医参加相应执业资格晋升考试。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年对大学生村医进行一次年度考核,奖金与考核挂钩,对于当年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聘用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者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者,给予解除用工合同。(2011-0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