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创新举措促进大学生创业工作
为发挥大学生在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的示范带头作用,服务创建首批国家级创业型城市的需要,近年来,宁波市大力实施创业引领计划,通过强化政策扶持、搭建创业平台、提升服务水平、优化创业环境等有力措施,积极引导大学生发挥知识、科技优势,选择我市重点发展的战略新兴产业、科技服务业、先进制造业自主创业,在鼓励和支持大学生自主创业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主要经验如下:
(一)出台鼓励大学生创业就业政策,激发创业活力。先后出台《关于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充分就业的实施意见》、《宁波市鼓励大中专毕业生自主创业若干办法》、《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的通知》、《关于实施2010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文件,从小额担保贷款、规费减免、创新资金扶持到创业平台建设、创业培训补贴和创业补贴等扶持措施,在政策上支持创业大学生,降低创业门槛,极大激发了大学生创业的活力。
(二)加大大学生创业资助力度,拓宽创业平台载体。全市已在各类研发园区、高新区、留学生创业园、科技孵化园、服务业产业基地、创新创业基地建立21个创业平台,每年新增安排200万元创业资金用于扶持大学生和科技人员创业。如依托国家级大学科技园,筹建了大学生创业园,目前引进大学生创业企业已有40余家,带动就业160余人。加强创业培训,建立专职导师队伍,创立本土化创投机构,为创业大学生提供管理服务和金融体系支持。拓展服务形式及内容,为创业大学生提供创业成果激励、创业带动就业奖励及各类中介扶持。在街道成立大学生创业园,为创业大学生提供贷款贴息、科技研发补助和科技支持。
(三)加强大学生创业典型宣传表彰,优化创业环境。今年组织评选宁波市十佳大学生“创业新秀”,在市政府举办的“创业创新风云榜”颁奖盛典上进行隆重表彰,并予以表彰的10家大学生创业企业每家30万元重奖,激发了大学生的创业热情,促动了更多的企业家和社会群体来关心、关注大学生创业。《人民日报海外版》、《人才市场报》、《宁波日报》等新闻媒体对“创业新秀”自主创业的先进事迹都进行了专题专版报道。通过宣传表彰,营造了“想创业、敢创业、能创业”的良好氛围。
(四)提升大学生创业服务水平,提高创业能力。对积极开展创业教育和创业培训的在甬高校每家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财政资助,支持在甬高校试点创业教育学分制,帮助创业大学生提高创业能力。联合行业协会、人才中介机构、企事业单位共同举办人事服务“进高校”活动,将创业服务延伸进高校,为有创业意愿的毕业生提供项目资助、项目对接和指导服务。全市各级人才服务机构积极创造条件,开辟毕业生自主创业绿色通道,海曙、镇海等设立了“大学生创业代理窗口”,北仑在各街道设立了人才服务站,为有创业意向的大学生提供政策咨询、扶持资金申请、工商注册的“一站式”服务,丰富了服务的内容和形式。
(五)加强领导,成立大学生创业工作领导小组。一是在创建首批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基础上,成立大学生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解决重大事项。二是设立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事局,具体负责拟定政策、统一规划布局平台载体建设、审报创业园及创业培训基地。三是将宁波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更名为宁波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设立“大学生创业指导服务部”,具体负责组织创业培训、承办创业大赛等具体事务及相关配套服务。强化大学生创业的政府主导作用、职能部门服务支持作用、市场推动作用。(2010-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