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采取四条措施增加高校毕业生就业机会
最近,余姚市制订了《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和自主创业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明确指出,要增加高校毕业生就业机会: 一、充分发挥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主体作用。要大力开展高校毕业生招聘活动,全年招聘次数要达到35次以上,其中摊位在100家以上的大型招聘会不少于4次,要积极鼓励企业参加,免除其摊位、展板制作等费用,力争全年使企业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5000个以上。积极鼓励企业储备姚籍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每储备一名(签约三年并缴纳社保费用)给予3000元/年的资助,期限为两年,全市每年不超过300人。对企业正式录用的姚籍应届本科毕业生,每一名给予1500-2000元/年的租房补贴,期限为两年,企业给予1:1配套。对企业录用姚籍应届高校毕业生(签约两年并缴纳社保费用)的,给予社保补贴,期限为两年,标准为各项社保费最低标准之和的50%。 二、加强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建设。积极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申报建立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今年新增8家以上,全市总数达到16家以上,安排毕业生见习人数600人以上。对组建并正常运作的,每年给予1万元的经费补助,对安排到见习基地的高校毕业生,市财政给予每人每月500元的生活补助。 三、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余姚市教育局从高校毕业生中完成招收特岗教师132名,其中学前教育教师56名,完成培训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充实到农村中小学工作;市卫生局要从高校毕业生中完成招收部分全科医生,充实到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工作。同时继续实施一村(社区)一名高校毕业生计划,今年将招录15名优秀高校毕业生为村(社区)干部。 四、积极鼓励农业经营主体吸纳高校毕业生。对具有一定生产规模的农业经营主体,吸纳姚籍高校毕业生,并按要求签订国家统一规定的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年基本报酬不少于3万,并办理相应社会保险手续,在宁波市财政给予1-2名聘用人员每年1万元基本报酬补助的同时,市财政按1:1给予配套。(2010-0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