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第一汽车客运有限责任公司制定出台了重大工程项目、大宗物资采购监督部门事前介入监督办法
近日,市第一汽车客运有限责任公司制定出台了《重大工程项目、大宗物资采购监督部门事前介入监督办法》,采取变事后监督为事前监督的办法,有效规范企业重大工程项目、大宗物资采购监督管理工作,不断促进和加强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该办法规定,对符合省、市政府规定的基础设施、单位公用事务等项目、企业规定造价在2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以及企业各类物资采购总价在10万元以上的项目,实行公司监事办(监察审计部门)工作人员事前介入,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除涉及保密事项外,企业所有工程项目及大宗物资采购的事前过程及工程承包人的确定方式和结果、大宗物资采购的种类、去向用途都要信息公开,接受企业职代会、股东代表大会的监督;对重大工程项目及大宗物资采购的财务报销必须有监督部门的签字方可进行财务处理。
为规范企业领导人员行为,《办法》对在重大工程项目和大宗物资采购过程中企业领导人员谋私谋利等违纪违规行为也作出了明确追究的规定。
(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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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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