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昌县劳动仲裁院成功调解一起特殊案件
近期,顺昌县劳动仲裁调解了一起特殊的劳动争议案件。案件的被申请人是一家注册地址在天津的外国法人独资的网络贷款公司。该公司由于受疫情影响,公司经营不善,实施裁员,顺昌的一名女业务员在年底前也被公司解除了劳动关系。公司并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程序解除员工,而是以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关系,该劳动者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为由来主张工作5年来的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35000元。
顺昌劳动仲裁院第一次受理外资独资企业的案件,极为重视和谨慎,在申请人来咨询案件管辖范围时,依法告知其公司注册地天津仲裁委和工作地顺昌县仲裁委均有管辖权。为方便劳动者,建议其可在顺昌县申请劳动仲裁。案件受理后,本着调解优先的原则,仲裁委先先行与被申请人单位沟通,但该公司的电话又是说英文无法沟通,后又按公司地址邮寄出“受理通知书”和“开庭通知书”。用人单位派出一名律师参与仲裁。顺昌仲裁委依据案情,认真剖析了双方均未按《劳动合同法》履行义务,经调解,双方达成共识,同意仲裁委调解意见,双方均表示满意。
顺昌劳动仲裁2020年以来共新受理了76件案件,本着调解为主,和谐为主的方针,变更原先开庭后调解为加强庭前调解力度,2020年共结案77件,调解案件59件,调解成功率达82%,比上年提高了7个百分点。
(顺昌县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