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平区完成2020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调整工作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闽人社文[2020]90号)精神,延平区人社局对全区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含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从2020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这次调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充分体现了***、***和省委、省政府对广大企业退休人员的关怀,在市社会保险中心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我中心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确保基本养老金调整政策落实到位。截止7月24日,全区13656名企业退休人员增发养老金全部足额发放到位。
本次基本养老金待遇调整月增总金额:185.17万元,月人均增发135.59元,补发2020年1至6月份调整金额1296.16万元。经过调整,我区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由调整前人均每月2397.82元增至2533.41元,使社会劳动保险成为人民群众经济生活的有力支撑。
(延平区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