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扎实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
市发展改革委按照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积极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多措并举,扎实推进,全力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坚持三个原则不动摇。坚持依法改革,创新管理。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统筹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创新组织体制和运行机制,构建现代化的政府行政许可体系。坚持审管分离,强化监管。将审批与监管相分离,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明确各职能业务科室之间的职责定位,建立健全提高行政审批效能的协调配合机制。坚持精简高效,阳光便民。优化审批流程,积极推行“一窗受理、限时办结、规范办理、透明办理、网上办理”,打造行政审批一站式服务平台,统一和规范行政审批条件核准化,构建新型监督制约机制,提升行政效能。
实行“一颗印章管审批”。按照市编办《关于在市级有关部门设立行政审批服务科的通知》的要求,及委党组9月28日会议安排,组建成立行政审批科。同时,印发了《关于实施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的通知》(铜发改发〔2018〕487号),将原先由投资项目科、社会发展科、农村经济发展科、交通资源环境科、工业发展科、经济贸易科等6个业务科室,以及市能源局负责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共计27项行政审批事项,统一划转交由行政审批科实施,实行“一颗印章管审批”。同时启用“铜发改审批”和“铜发改审批函”文号,规范行政审批发文管理。
瞄准一个目标不放松。根据“精简、统一、高效、便民”原则,着力创新行政审批体制,推进管理方式转变,优化投资创业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坚持将审批制管理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概算的审批事项办理时限压缩至3个工作日;核准制管理项目办理时限压缩至3个工作日;备案制管理项目即时办结。
落实四项措施促改革。一是夯实职责分工,强化统筹协作配合。明确由行政审批科负责全委行政许可标准化服务的组织实施,依法依规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前期审批工作。对已批复项目的日常监管、调度和推进由相关业务科室按职责分别负责。二是分步有序推进,确保工作无缝衔接。制定业务划转时间节点,要求各业务科室之间加强沟通衔接,严格按照业务划转时间节点有序办理。三是强化审核流程,切实提高工作效能。持续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内部审核机制,强化各业务科室之间的联动协作。四是优化工作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充分结合行政审批职责工作调整的实际,进一步理顺与行政审批相关的职责,保证行政审批效率积极转变,切实优化政务环境。
网络编辑:白玮
信息审核:赵喜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