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阳区社保中心调高企业工伤(亡)人员定期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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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17日发表
为维护工伤(亡)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适当调高工伤(亡)人员定期待遇的通知》(南人综【2016】232号)文件精神,建阳区社保中心及时提高工伤职工及工亡职工亲属定期待遇。
据统计,此次享受伤残津贴10人,调整后月人均增加158元;享受护理费3人,调整后月人均增加152.13元;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39人,调整后月人均增加97.8元。此次调资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累计补发5.85万元,补发部分于11月已全部发放到位。
(建阳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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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1 10:49:00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