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县人社局积极服务自主就业创业残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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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17日发表
为全力推进浦城县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县残联、人社、财政等部门联合实施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社会保险补贴,符合条件的个人,可向残联提出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对象为通过自主创业、从事个体经营实现就业的残疾人及其雇用的残疾员工、灵活就业的残疾人,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申请人先到浦城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进行就业登记,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补贴标准为每年按照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基数缴费金额的50%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截止2016年9月,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共办理残疾人《就业失业登记证》120本,为其申请社保补贴提供服务。残联可发放补贴社保21.***万元,医保2.27万元。
(浦城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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