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溪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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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17日发表
日前,经中共松溪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同意成立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为股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3名,经费由县财政核拨。其主要职责:承担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辖区范围内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调解和仲裁的具体工作;负责仲裁委员会聘任仲裁员的日常管理工作;承担仲裁委员会授权或交办的其他工作。
松溪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成立,标志着我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正式步入法制轨道。
(松溪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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