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聘用张薇等同志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复函
南平市交通运输局:
《南平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关于要求办理聘用张薇等同志的函》(南交执法人函〔2016〕1号)悉。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南平市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过严格的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经研究,同意聘用张薇同志为南平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管理岗位工作人员;同意聘用范俊英同志为南平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建瓯瑶坪超限运输检测站)管理岗位工作人员;同意聘用吴啸琴同志为南平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光泽册下超限运输检测站)管理岗位工作人员;同意聘用郑忠良同志为南平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南平下岚超限运输检测站)管理岗位工作人员;同意聘用陈驰、张昕、童秀清同志为南平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一年。
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