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聘用陈丽妹等同志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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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17日发表
南平市国土资源局:
《南平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要求办理聘用陈丽妹等同志的函》(南国土资函〔2015〕47号)悉。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南平市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过严格的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经研究,同意聘用陈丽妹同志为南平市土地发证中心管理岗位工作人员,罗学财、卢华明等贰位同志为该中心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潘贤晨同志为武夷新区国土资源与地理信息管理中心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以上四位同志试用期为一年。
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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