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聘用费超亮同志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复函
Admin - admin
于2021年12月17日发表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你办《关于要求办理聘用费超亮同志的函》(南政办〔2015〕31号)悉。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南平市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过严格的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经研究,同意聘用费超亮同志为南平市政府办公室会务管理服务中心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一年。
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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