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企业用工调剂计划的实施意见
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企业用工调剂计划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平市技师学院、闽北高级技工学校:
省委、省政府已将企业用工调剂计划列入2015年省重点工作之一。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施企业用工调剂计划的指导意见》(闽人社文〔2015〕122号)精神,结合南平市用工实际,现提出以下具体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实施企业用工调剂计划要以优化区域人力资源要素配置为目标,以有效解决当前劳动力供给总量减少和企业用工结构性、阶段性短缺为目的,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调节相结合,坚持企业需求与个人意愿相结合,促进人力资源配置与产业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人力资源流动与企业生产经营的协调一致,服务我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二、工作重点
(一)积极推行淡旺季用工调剂。建阳区、建瓯市要在总结2014年经验做法基础上,结合当地企业自身生产实际,进一步完善淡旺季用工调剂工作,特别要注重相关联企业、相近工种、结构调整企业之间的调剂,做实做细各项服务。其他县(市、区)人社部门要学习借鉴他们的先进经验主动牵头,指导辖区范围内的用工淡旺季调剂工作,督促企业联合会、工业园区、行业协会等组织建立人力资源服务平台,负责组织范围内的用工调剂工作,制定框架性的调剂协议范本,探索建立以企业为主体,政府引导和社会组织推动的淡旺季用工调剂工作机制。
(二)全面启动“百村千企”调剂。各县(市、区)要在2014年的基础上总结季节性用工做法,发挥基层劳动保障事务所牵头作用,帮助企业与农村富余劳动力、农闲劳动力的直接对接。各县(市、区)劳动就业中心要在辖区范围内选取部分有代表性的劳动密集型企业与劳动力资源丰富的村、社区开展用工调剂对接,建设劳动力调剂储备基地,支持以转移就业、短时务工、承接劳务等多种形式补充企业用工。对县(市、区)劳动就业中心和基层劳动保障事务所帮助进行用工调剂的,符合条件的可纳入就业专项资金补助,具体由各地按照《福建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社〔2015〕4号)制定。各县(市、区)在2015年底前至少要结成5个以上村企调剂对子。
(三)强化校企合作对接调剂。南平技师学院、闽北技工学校、闽北职业技术学院、南平市农业学校等院校要积极对接工业园区、产业园区和重点项目、重点企业,通过订单式培训、定向培养、顶岗实习等各类校企合作模式,将新成长技能劳动力配置到园区、企业。南平技师学院、闽北技工学校、闽北职业技术学院、南平市农业学校等院要主动与工业园区、企业共建技能人才实训基地,为工业园区企业和重点项目储备和引进人才。采取按项目运作培训模式校企对接劳动力培训的,按每人每次350元给予补助。经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见习企业(单位)吸纳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3-6个月就业见习的,将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0%给予补贴。
(四)健全淘汰落后产能、兼并重组企业富余人员再就业调剂。以南平市本级、延平区、邵武市、建瓯市为重点,由当地劳动就业中心负责收集淘汰落后产能、兼并重组企业人员信息和企业岗位信息,建立专门服务台帐和对接信息平台,开展点对点挂钩服务。要引导淘汰落后产能、兼并重组企业富余人员参加各类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转岗、转业培训,落实各类职业培训补贴政策,支持其向相近行业企业、相近工种调剂,实现岗位到岗位的平稳转移。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各级人社部门要对辖区范围内企业积极开展宣传,推介用工调剂的典型模式做法;引导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形成开展用工调剂的意向。
(二)调查摸底(—)。企业联合会、行业协会、工业园区管委会等机构要在管理范围内企业开展淡旺季用工情况摸底,征集企业的用工调剂意愿,建立以企联组织、行业协会、工业园区委会为中心的用工调剂互助会,具体承担企业间用工调剂相关工作。
(三)搭建对接平台(—)。在前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企业联合会、行业协会、工业园区管委会等机构对有意向的企业,要开展用工调剂对接活动。各地公共就业服务机、基层就业服务平台要积极指导企业自主选择调剂方式和合作企业,并通过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网络信息平台发布对接。
(四)推动企业自主合作(—8月8日)。依托企业联合会、行业协会、工业园区管委会等机构将辖区内有意愿参与淡旺季用工调剂的企业组成用工调剂联盟,拟定用工调剂框架协议,并由互借用工企业双方签订借工协议。各地人社部门要总结该项工作效果,完善此项工作方法,提升工作实效。
四、保障措施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市成立用工调剂工作领导小组,市人社局陈衍禄局长担任组长,马春副局长副组长,经信委(局)、工业园区管委会、企业联合会、各行业协会等相关机构为成员。成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该项工作。人社局负责牵头协调,工业园区管委会、企业联合会、各行业协会负责参与企业情况调查、登记上报、企业对接,各地劳动就业中心负责人力资源信息统计、发布以及在相应网站栏目设立、维护和技术支持。各县(市、区)要将用工调剂工作纳入工作规划,成立由相关单位组成的用工调剂工作小组,确保用工调剂工作落实。
(二)加强协调与推进。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对企业闲置劳动力情况的动态管理和宣传推介,企业应积极主动将闲置劳动力数量、用工淡旺季时间表上报主管部门,并将企业间闲置劳动力对接情况与效果及时反馈给人社局,实现人力资源的高效有序配置。
(三)推进典型带动。各地可在四类调剂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切实探索本地区用工调剂的有效形式。市级将把用工调剂工作列入就业专项资金支出绩效评价指标,对调剂成效突出的平台,将作为用工调剂示范平台予以推广。同时还将适时组织开展专项调研,对各地涌现的经验做法,予以及时交流宣传。
(四)持续***评估况。各县(市、区)人社局要加强对用工调剂工作的推进和***,以月份为单位开展进展情况调查统计,并确定专门联系人,每月5日前填写上月《实施企业用工调剂计划月工作进展情况表》(***)上报市劳动就业中心就业科联系人:郑秀芝,联系电话:8870627。每月8日前市劳动就业中心汇总后报市局。市局联系人:陈颖,联系电话:8833841,电子邮箱:npsldgxk@163.com。
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