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公务员局关于同意聘用陈玉等同志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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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17日发表
南平市水利局:
《南平市水利局关于要求办理聘用陈宇等同志的函》(南水函[2014]57号)悉。
根据《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及《中共南平市委组织部南平市公务员局关于2014年南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过严格的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经研究,同意聘用陈玉、叶晓佳等两位同志为市水利水电管理站专业技术人员;刘性贵、吴正曦两位同志为市五星桥管理处专业技术人员:朱友端同志为防汛抗旱指挥中心专业技术人员。试用期一年。
南平市公务员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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