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公务员局关于同意聘用闫妍同志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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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17日发表
南平市科学技术局:
你局《关于要求办理聘用闫妍同志的函》(南科便字〔2014〕53号)悉。
根据《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及《中共南平市委组织部南平市公务员局关于2014年南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过严格的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经研究,同意聘用闫妍、刘灵凯同志为你局生产力促进中心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赵晓敏同志为科技情报研究所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叶文青同志为武夷新区科技创意产业园服务中心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一年。
南平市公务员局
2014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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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5 22:36:30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