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公务员局关于同意聘用黄慧玲等同志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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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17日发表
南平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你《南平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关于要求办理聘用黄慧玲等同志的函》(南交执法人[2014]6号)悉。
根据《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及《中共南平市委组织部南平市公务员局关于2014年南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过严格的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经研究,同意聘用黄慧玲、孙鹏、王明俊、吴俊晨等四位同志为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柯兴辉、邱捷、伍威等三位同志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一年。
南平市公务员局
2014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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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5 22:39:06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