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可直接申报办理高层次人才享受市政府津贴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事局(公务员局),市直各单位:
今年3月《南平市高层次人才享受市政府津贴实施意见》(南人综〔2011〕18号)文件下发后,各地各单位认真组织开展了申报工作。根据申报情况,今年10月审批办理了第一批可直接申报办理享受市政府津贴的高层次人才54人。为了进一步落实和做好可直接申报办理高层次人才享受市政府津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可直接申报办理的对象
1、市属企业(含非公企业)和辖区内央企、省企(部分)中,具有正高职称、博士学位、硕士学位、享受***特贴专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等;
2、县(市、区)企业(含非公企业)中,具有正高职称、博士学位、享受***特贴专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等;
3、市、县(区)二级非“参公”事业单位中,享受***特贴专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等;
4、其他符合18号文件规定的对象。
二、时间要求
时近年底,各地各单位符合规定可直接申报办理的对象请于12月20日前申报。鉴于人才经费不能跨年使用,今年内申报办理的,享受津贴时间从今年1月起算;明年申报的,从明年起算。
三、申报材料和申报办法
享受市政府津贴的标准根据人才类别按18号文件执行。申报材料和申报办法如下:
1、享受***特贴专家、 “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等高层次人才需报送的材料有:①《南平市高层次人才享受政府津贴呈报表》;②《南平市享受政府津贴的高层次人才业绩考核表》;③高层次人才证书或批文的原件和复印件;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在企业单位工作具有博士学位、硕士学位、正高职称人员除需报上述①②③④四种材料外,还需报送专业对口、单位性质证明材料和正式聘用合同(协议)书,属符合我省、市发布的紧缺急需专业目录条件人员的还需报送有关证明材料。
3、依据人才引进目录引进到企事业单位或引进到产业集群项目和武夷新区工作的其他急需紧缺人才,除需报送上述①②③④四种材料外,还需提供人才引进目录所引进的证明材料或引进到产业集群项目和武夷新区工作及急需紧缺人才的证明材料,到企业工作的还需提供正式聘用合同(协议)书、专业对口和单位性质证明材料及季度在岗证明。
以上所需材料,《南平市高层次人才享受政府津贴呈报表》需一式三份,其他材料一式一份,属复印的需加盖单位公章证明系原件复印,报南平市公务员局专家工作科。《南平市高层次人才享受政府津贴呈报表》和《南平市享受政府津贴的高层次人才业绩考核表》从http://www.nprs.gov.cn中心专家工作科(引智办)栏目。
二○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