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平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2年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需求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人事(公务员)局、编办、财政局,市属各单位:
根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和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贯彻***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闽人发[2011]96号)、省委编办《关于开展全省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闽委编办〔2011〕184号)以及《关于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考试考核的实施意见》(南人综[2006]24号)文件规定,为促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保障全市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下同)用人需求,现就做好2012年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需求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事业单位要根据本单位人才队伍发展规划和人员结构情况,在核定的人员编制限额内,依据岗位设置及空缺职位条件要求,认真做好招聘人员需求计划申报、核准工作。各用人单位填报公开招聘岗位设置资格条件时应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适合岗位要求和实际需要,对专业、学历等的具体要求应准确规范表述,专业条件不宜作过多过细限制,一般要设置多个相关专业,具体可参考《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要坚持“凡进必考”原则,既要防止未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擅自招聘人员,又要坚决杜绝制定招考岗位资格条件时“因人设岗”、“量身定制”。
在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期间,重点保证招聘紧缺急需的人才,其他人员招聘实行严控。
二、填报《南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一般工作人员计划申报表》一式三份,市直单位由主管部门,各县(市、区)由组织或人事(公务员)部门统一汇总、审核盖章,并报同级编制部门核准使用编制计划数(报南平市委编办电子文档发送至npbblzx@163.com),同时按管理范围,分别报市委组织部或市公务员局审核后,报市政府研究。
三、市直单位在申报《南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一般工作人员计划申报表》的同时,要填报《南平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增人员计划结构情况说明表》一式二份(报市公务员局的电子文档发送至npdpk@sina.com;报市委组织部的电子文档发送至np8823008@163.com),分别报市委组织部或市公务员局,以便依据岗位设置情况核准招聘岗位职数。各县(市、区)在申报《南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一般工作人员计划申报表》的同时,要呈报《南平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增人员计划结构情况说明表》汇总表一式一份,分别报市委组织部或市公务员局。
四、申报计划截止时间为2011年10月31日。凡未在规定的时限内申报2012年需求计划的部门单位将视为主动放弃,组织、公务员(人事)、编制部门将不予办理公开招聘人员的相关手续。
五、各县(市、区)委组织部、政府人事(公务员)局上报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工作人员计划时,应确定3至5个岗位用于招聘具有服务基层就业项目的高校毕业生。
六、2012年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笔试工作由南平市统一组织。笔试时间初步定在3月中旬。
***1:2012南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一般工作人员计划申报表.xls
***2:2012南平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增人员计划结构情况说明表.xls
中共南平市委组织部 南平市公务员局
中共南平市委编办 南平市财政局
二〇一一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