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各县(市、区)人事局,市属各有关单位,各企业:
现将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关于征集2011年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信息的通知》(闽人函[2011]177号)文件转发你们,请按省上征集要求,认真做好呈报工作,并于2011年6月5日前将《高层次人才岗(职)位需求信息表》及用人单位简介(300字以内)的纸质文件,加盖单位公章上报市公务员局流动调配科,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npdpk@sina.com。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福建省公务员局 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关于征集2011年高层次人才
岗位需求信息的通知
闽人函〔2011〕177号
各设区市公务员局(人事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省直(中直)及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福建省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暂行办法》,大力吸引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来闽创业创新,服务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经研究,2011年我局拟面向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开展招聘活动。现将岗位需求信息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条件
符合《福建省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暂行办法》条件的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包括:(一)从海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一般应在海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或掌握核心技术;或在海外知名企业、机构担任中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或在海外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具有博士学位、担任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务的学术技术带头人。(二)从省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重点是:“两院”院士;获得国家级科学技术奖等奖项的主要完成人;承担国家重点项目的首席科学家或项目主要负责人;“长江学者”等国家级优秀人才;在大型知名企业和高校、科研机构关键岗位从事研发、管理工作的高级专家或高级管理人才等。(三)各地、各部门(单位)需引进的其它高层次人才和紧缺急需人才(年薪一般不少于10万元)。
二、需求申报
各设区市公务员局(人事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人事部门、省直(含中直)及有关单位分别负责所属区域和部门(单位)《高层次人才岗(职)位需求信息表》(可从福建省公务员局门户网:http://www.fjrs.gov.cn中心)填报工作,并于2011年6月10日前将《高层次人才岗(职)位需求信息表》及用人单位简介(300字以内)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报送福建省引进人才服务中心(省留学回国人员工作站),联系人:许伟;联系电话:0591-88520071,87712819;电子邮件:gzz@fjrs.gov.cn;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江厝路70号(省直湖前小区内)省公务员培训中心博士后公寓301,邮编:350012。
三、信息发布
征集的需求信息经审核后在以体免费发布:(一)海内外相关机构、重要人才网站;(二)海外引才联络站、海外留学生团体和华人社团、台湾地区相关人力资源机构及媒体;(三)其它重要大型高层次人才交流会。
各地、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按照中央和省有关人才工作的部署要求,研究确定一批重要项目、关键岗位和待遇优厚的岗位面向海内外招聘高层次人才,尤其是一流团队,加大引进台湾高层次人才力度,切实做好本部门(单位)的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积极推进人才强省战略的实施,推动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高层次人才岗(职)位需求信息表
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