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四项措施强化水资源税和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工作
为了贯彻落实市政府第13次专题会议精神,扎实推进我市水资源税和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工作,4月18日,市财政局联合市地税局、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召开水资源税和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联席会议,专题研究解决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四项措施,强化我市水资源税和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
一是认真落实全市财税金融工作专题会议精神,严格按照水资源税和环境保护税财政管理体制规定,确保税收按级次、按标准及时足额征收,做到应收尽收,通过税收政策的落实倒逼产业转型。
二是建立四部门联合共管机制,实现部门间管理信息全面共享。四部门确定专人,密切配合,通过信息实时共享,建立全过程协同管理机制,进一步摸清税源信息,夯实水资源税和环境保护税征管工作基础。
三是建立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四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四部门联席会议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集中分析解决收入征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工作措施;对工作中遇到的突发和重大问题,随时召开联席会议,第一时间研究对策、解决问题。
四是加强政策培训和业务辅导,加大政策宣传引导力度。不断加强税收管理人员对水资源税和环境保护税税收政策、申报流程的学习,提高一线征管人员业务熟练程度和主动服务意识。同时,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宣传水资源税和环境保护税政策法规,进一步提高纳税人对“两税”的认知度和纳税自觉性,为水资源税和环境保护税顺利实施营造良好氛围。
网络编辑:皇甫静洋
信息审核:邵 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