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林业局积极落实国有林场改革补助资金
国有林场改革是***、***2015年部署的一项重大改革,我市于2017年全面启动实施,明确了国有林场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林场经费纳入区县财政预算,林场职工享受全额工资待遇。今年我市国有林场改革的重点任务是继续落实各项改革政策,确保国有林场性质定位、编制核定、资金落实、社会保障、债务化解五到位,努力实现国有林场保生态、保民生两大目标。
年初,省林业厅和省财政厅下达我市2018年中央财政国有林场改革补助资金474.4万元,主要用于补缴国有林场拖欠职工养老、医疗等社保资金,补发拖欠的职工工资和退休金。市林业局主动与市财政局协商,按照国有林场职工人数、经济状况等,及时核拨了资金,其中耀州区208万元,印台区56万元,宜君县210.4万元。
目前,补助资金已全部拨付到区县。各区县林业和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及资金用途,认真编制《2018年中央财政国有林场改革补助资金使用方案》,严格资金用途,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拖欠林场职工的工资及各项社保资金得到补缴补发,切实维护职工利益。
网络编辑:张炜
信息审核:王志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