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聘用吴兴等十七位同志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复函
南人函〔2019〕14号
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聘用
吴兴等十七位同志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复函
南平市第一医院:
你单位《关于要求办理聘用吴兴等十七位同志的函》(南市一医院函〔2019〕2号)收悉。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南平市2017-2018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的通知》(南人综〔2017〕28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过严格的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经研究,同意聘用吴兴、吴天旺、张子衿、廖占林、游超群、张楠楠、林君杰、姜姗姗、刘建东、刘昆、薛昌辉、陈高辉、李媛、叶小健、李丹、李凤、唐铁琛等十七位同志为你院医生,安排在所报岗位工作。
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2月25日
抄送:市编办、市卫健委、本局有关科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