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南平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符合笔试成绩加分人员情况公示
根据中共南平市委组织部、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平市2018年春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依据闽人发〔2006〕10号、闽人发〔2009〕221号、闽委组通〔2013〕86号、闽政办〔2014〕87号、南人综〔2006〕24号、南人综〔2012〕23号、南委发〔2017〕20号等相关文件,现对笔试成绩加分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17年4月12日--4月16日),在此期间欢迎广大群众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实事求是反映情况,接待(来信投递)科室:中共南平市委组织部干部三科、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科,联系电话:0599-8823008、0599-8831137。 |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加分依据 | 累计 加分 | 报考单位(岗位) |
1 | 陈姗姗 | 女 | 2016.7-2018.7选聘为尤溪县大学生村官,任尤溪县八字桥乡村头村村委会主任助理,加3分。 | 加3分 | 南平市信访局信访服务中心(140-12) |
2 | 吕婕 | 女 | 2016.7-2018.7选聘为武夷山市大学生村官,任崇安街道城南村村书记助理,加3分。 | 加3分 | 南平市公安局文职人员管理中心(151-12) |
3 | 张晓 | 女 | 2015.7-2017.7参加福建省“三支一扶”计划,服务于光泽县杭川镇党政办,加3分。 | 加3分 | 南平市排水管理处(134-11) |
4 | 蔡丽敏 | 女 | 2016.7-2018.6参加福建省“三支一扶”计划,服务于延平区来舟镇三农服务中心,加3分。 | 加3分 | 南平市农业学校(109-17) |
5 | 张雅雯 | 女 | 2016.7-2018.6参加福建省“三支一扶”计划,服务于延平区大横镇农村实用人才服务站,加3分。 | 加3分 | 南平市殡仪馆(147-11) |
6 | 彭丽艳 | 女 | 2010.6-2012.6参加福建省“三支一扶”计划,服务于南平市顺昌县大干镇党政办,加3分。 | 加3分 | 南平市大武夷旅游宣传信息中心(158-12) |
7 | 罗静 | 女 | 2016.7-2018.6参加福建省“三支一扶”计划,服务于武夷山市兴田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加3分。 | 加3分 | 南平市公路局武夷山分局(168-21) |
8 | 俞菁 | 女 | 2016.7-2018.6参加福建省“三支一扶”计划,服务于三明市清流县赖坊乡文化中心,加3分。 | 加3分 | 南平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153-11) |
9 | 谢晓娟 | 女 | 2016.7-2018.6参加福建省“三支一扶”计划,服务于建瓯市川石乡劳动保障所,加3分。 | 加3分 | 南平市大武夷旅游宣传信息中心(158-11) |
10 | 李官颖 | 女 | 2016.7-2018.6参加福建省“三支一扶”计划,服务于顺昌县大历镇文体服务中心,加3分。 | 加3分 | 南平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153-11) |
11 | 陈婕 | 女 | 2015.7-2017.6参加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服务于南平市延平区梅山街道文宣社区,加3分。 | 加3分 | 南平市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113-11) |
12 | 曾丽芳 | 女 | 2014.7-2016.6参加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服务于南平市延平区中和社区,加3分。 | 加3分 | 南平市城市公园管理处(129-11) |
13 | 卢卉雯 | 女 | 2016.7-2018.6参加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服务于南平市延平区水南街道江南社区,加3分。 | 加3分 | 中共南平市委党校(101-13) |
14 | 李沁媛 | 女 | 2016.7-2018.6参加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服务于南平市延平区梅山街道自强社区,加3分。 | 加3分 | 南平市殡仪馆(147-11) |
15 | 刘敏媛 | 女 | 2016.7-2018.6参加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服务于南平市延平区水南街道横排社区,加3分。 | 加3分 | 南平市信访局信访服务中心(140-12) |
16 | 张义斌 | 男 | 2016.7-2018.6参加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服务于南平市延平区黄墩街道星光社区,加3分。 | 加3分 | 南平市政府办机关物业管理服务中心(157-11) |
17 | 陈雅 | 女 | 2016.7-2018.7参加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服务于南平市建阳区同游街道童子山社区,加3分。 | 加3分 | 南平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150-12) |
18 | 林连妹 | 女 | 2016.7-2018.6参加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服务于三明市尤溪县城关镇水南社区,加3分。 | 加3分 | 南平市河道管理服务中心(125-11) |
19 | 王雪婷 | 女 | 2016.7-2018.6参加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服务于三明市尤溪县城关镇东祥社区,加3分。 | 加3分 | 南平市防汛指挥中心(124-11) |
20 | 陈建军 | 女 | 2016.7-2018.7参加福建省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服务于南平市延平区洋后镇经委,加3分。 | 加3分 | 南平技师学院(110-13) |
21 | 吴迪煌 | 男 | 2015.7-2017.7参加福建省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服务于南平市武夷山市洋庄乡党政办,加3分。 | 加3分 | 南平市大武夷旅游宣传信息中心(158-12) |
22 | 胡南 | 男 | 2013.7-2015.7参加福建省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服务于南平市顺昌县郑坊乡党政办,加3分。 | 加3分 | 南平市房产交易中心(133-11) |
23 | 高文倩 | 女 | 2016.7-2018.7参加福建省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服务于南平市建瓯市南雅镇项目办,加3分。 | 加3分 | 南平市劳动就业中心(112-11) |
24 | 叶欣 | 女 | 2016.7-2018.7参加福建省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服务于南平市延平区塔前镇三农服务中心,加3分。 | 加3分 | 南平市直机关党员教育管理服务中心(100-21) |
25 | 游晗 | 女 | 2012.7-2014.7参加福建省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服务于南平市建阳区水吉镇党政办,加3分。 | 加3分 | 南平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115-12) |
26 | 秦磊 | 男 | 2008.12-2013.11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南平市消防支队服役,服役满五年的复员士兵,加2分;2006.9-2009.7在山东经贸职业学院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三年制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加5分;2009年12月被评选为“优秀士兵”,加1分;共计加8分。 | 加8分 | 南平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邵武管理部(116-11) |
27 | 董大豪 | 男 | 2015.9-2017.9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北京市总队第十一支队服役,2011.9-2015.6在安徽工程大学通信工程专业四年制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加5分;2017年8月被评选为“优秀义务兵”,加1分;共计加6分。 | 加6分 | 南平市交通事业发展中心(1***-12) |
28 | 张萍 | 女 | 2014.9-2016.9中国人民解放军8740部队服役,2011.9-2017.6在海南热带海洋学院汉语言文学专业四年制普通全日制本科学习毕业,加5分;2016年9月被评选为“优秀士兵”,加1分;共计加6分。 | 加6分 | 南平市城市公园管理处(129-11) |
29 | 吴和旭 | 男 | 2014.9-2016.9中国人民解放军73303部队服役,2011.9-2017.6在福州大学阳光学院网络工程专业四年制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加5分。 | 加5分 | 南平市财政信息站(114-11) |
30 | 勇飞 | 男 | 2007.12-2012.12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福州市支队服役,服役满五年的复员士官,加2分;2012年11月荣立“三等功”一次,加2分;2009年11月被评选为“优秀士兵”,加1分;2012年11月被评选为“优秀士兵”,加1分;共计加6分。 | 加6分 | 南平市环境信息与宣传教育中心(159-11) |
31 | 陈贤洋 | 男 | 2007.12-2012.12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赣州市支队服役,服役满五年的复员士官,加2分;2012年1月荣立“三等功”一次,加2分;2008年12月被评选为“优秀士兵”,加1分;2010年9月被评选为“优秀士官”,加1分;共计加6分。 | 加6分 | 南平市大武夷旅游宣传信息中心(158-12) |
32 | 马凯 | 男 | 2011.12-2013.12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泉州市支队服役,2009.9-2017.10在福州大学至诚学院通信工程专业四年制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加5分。 | 加5分 | 南平市交通事业发展中心(1***-12) |
33 | 黄梦瑶 | 女 | 2011.12-2017.12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32122部队政治工作部直属分队服役,服役满六年的退役士官,加4分;2009.9-2012.7在宁德师范学院体育教育专业三年制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加5分;长期在边防海岛(南长山岛)艰苦地区服役(3年10个月),加3分;共计加10分。 | 加10分 | 南平市政府办机关会务管理服务中心(156-11) |
34 | 梁乐 | 女 | 2010.12-2012.12中国人民解放军73111部队服役,2011年11月被评选为“优秀士兵”,加1分;2012年11月被评选为“优秀士兵”,加1分;共计加2分。 | 加2分 | 南平市闽北高级技工学校(111-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