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两级人社部门深入企业开展劳务派遣用工情况调研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自2014年3月1日施行,《规定》要求企业使用的劳务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用工总量的10%,若超比例用工应在2年内降至规定比例。本月底过渡期将满,为了解新规实施对南平企业和劳动者影响,摸清我市劳务派遣用工情况,了解劳务派遣用工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3月23日至3月24日,市区两级人社部门调研小组走访了福建南纺股份有限公司等19家用人单位。
调研小组和企业负责人进行了座谈,了解了企业目前劳务派遣的情况。《规定》实施以来,多数劳务派遣用工单位能够主动转变用工模式,降低派遣用工比例,做好超比例劳务派遣用工的安置工作。不少企业选择将劳务派遣员工全部转为公司正式合同工,但调研中也发现部分用工单位对落实《暂行规定》心存疑虑,消极等待观望,劳务派遣工和劳动合同工在劳动报酬、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等方面仍然存在差距。调研小组就《劳动合同法》和《暂行规定》中的相关条款对企业进行了解释,并要求企业增强守法意识,切实保障劳务派遣工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市区两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积极作为,加大执法力度,通过专项检查、日常监管,对劳务派遣单位严格依法审批、年检等手段,督促劳务派遣单位和劳务派遣用工单位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目前劳动派遣用工情况总体平稳。
(就业促进与劳动关系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