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成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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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17日发表
经市编委会同意,我市成立南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该院为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能力的财政全额拔款的事业单位,为南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办案机构,行政关系隶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定事业编制7名,其中3名专职仲裁员,1名书记员,1名立案员,1名调解员,1名送达员。主要承担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管辖范围内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调解和仲裁的具体工作,承担市仲裁委员会聘任仲裁员等日常管理工作。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成立,标志着我市本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向机构实体化和队伍专业化迈进,进一步强化了我市劳动人事争议的效能建设,为解决新时期劳资纠纷、化解社会矛盾提供了有力保障。
(政策法规与调解仲裁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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