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四大措施扶持小微企业发展
日前,市人社局、财政局出台了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扶持小微企业加快发展七条措施的通知》的实施意见,采取四大措施扶持小微企业发展。
一是免费提供人力资源服务。免费提供就业洽谈,政策咨询、职业指导,测评、创业项目推介、技能(创业)培训支持等一系列就业(创业)服务,各小微企业免费参加人社部门组织举办的各类招聘会免费向小微企业提供招聘平台;高校毕业生到闽北地区就业的,其档案可由当地市、县一级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保管。
二是提供企业用工补贴。从2015年1月1日起,小微企业新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险费的,给予相应的社保补贴;科技型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小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含高校毕业生)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的30%,可申请总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贴息贷款。
三是扶持大学生就业创业。从起,高校毕业生创办小微企业项目经评审符合条件的每个项目给予补助5万元创业资金,可申请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小额担保贴息贷款,同时给予相应的社会保险补贴。
四是享受相关培训经费补贴。从2015年1月1日起,小微企业组织本企业职工参加规定工种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可按规定获得财政培训经费补贴;对小微企业新招用的劳动力和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开展岗前培训的、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与小微企业合作采取按项目运作培训模式组织新招收劳动力培训的,按每人350元给予补助。
(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