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第五次全体会议召开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意见》和省综治委预青专项组第五次全体会议精神,9月29日,市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召开第五次全体会议,对全市下一阶段预青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综治委副主任马秉寅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副秘书长路浩参加会议。团市委书记、市预青专项组组长王维娟代表专项组作工作报告。市综治办副主任郑立民主持会议。团市委副书记、市预青专项组办公室主任张小斌传达了省综治委预青专项组第五次全体会议精神。专项组各成员单位、各区县综治办负责人,市级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单位和“四无”社区创建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马秉寅指出,青少年健康成长关系家庭的幸福,社会的和谐,更关系我市未来的发展。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增强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马秉寅要求,各成员单位要深入了解、真心理解、真情关爱、科学引导青少年,促进他们远离犯罪,健康成长。要综合施策,坚持教育为先,服务重点群体,净化社会环境,在家庭、学校、社区、党政群团的通力合作下,共同构建“家庭护苗、学校育苗、社会扶苗”的保护体系。要做好闲散青少年、留守儿童等重点群体教育、服务、管理、改造和挽救工作,逐步建立相应的社会防控体系,使他们学有所教、业有所就、困有所帮。要打牢基层基础,创新基层工作载体,建好活动阵地,广泛开展基层创建活动,构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基层工作体系。
马秉寅强调,要强化领导,定期听取汇报,对承担的工作任务认真研究,逐项提出具体推进办法,明确时限要求、完成目标、责任人员和保障措施,持续推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迈上新台阶。各级综治委要加强督促指导,专项组要强化综合协调,建立完善工作例会、信息沟通、检查考核等工作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
王维娟在工作报告中对一年来的工作进行了回顾总结,对全市预青下一步重点工作任务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预青专项组要以制定出台我市贯彻落实中、省《意见》的实施办法为契机,对全市预青工作进行再摸底、再梳理、群策群力,推动预青工作的持续深入开展。
会上,印发了铜川市《关于进一步深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市教育局、印台区团委作了交流发言。会后,围绕我省贯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