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强我市酒类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近日,铜川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的《关于11批次酒类和调味品不合格的通告》(2015第49号)和《关于78批次白酒和1批次花生油不合格的通告》(2015第61号)两个通告所包含的酒类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为线索,挨家逐户的对我市所生产经营的酒类与通告中的不合格产品信息进行对照,在全市开展了拉网式的检查。
本次检查主要对生产企业是否认真落实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做好索证索票工作,是否存在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情况;检查酒类消费安全隐患重点场所,重点对全市范围内各大超市、餐饮店进行检查;检查出售酒类商店,彻底清查店面及仓库存放的酒类产品是否符合规定。本次检查共检查酒类生产企业2家,检查各类超市、烟酒商行等578家,餐饮店694户,发放《责令改正通知书》21份,出动执法人员300余人次,检查中未发现通告公布的不合格酒类产品。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酒类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网络编辑:李亚红
信息审核:张云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