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四川省资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部门决算
目 录
公开时间:2019年 9 月 18 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绩效情况说明…………………………………………………10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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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社会保险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测算、分解、下达省级下达我市的社会保险年度覆盖目标以及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生育、失业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生育、失业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扩面和基金征收工作。负责全市企业离退休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享受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社会化发放和工伤、生育保险有关待遇的核发工作。负责全市企业离退休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负责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生育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核算和内控监管,确保基金安全完整。
一是找准补齐短板,社保宣传务实高效。二是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社保覆盖面持续扩大。三是创新开展征缴工作,社会保险费征收任务提前超额完成。四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征管体制改革前期工作卓有成效。五是深入落实市级统筹,社保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六是着力打造社保服务“精品”,群众满意的人社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成。七是持续践行精准扶贫,社会保险扶贫实现全覆盖。八是扎实开展经办风险管理专项行动,社保基金安全规范运行。九是圆满完成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和调待工作,各项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十是不断强化作风建设,政风行风及队伍建设显著增强。
二、机构设置
资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无下属二级单位。内设办公室、养老保险科、工伤生育科、退管科、征缴科、财务科、信息科、审计科、统筹科。核定编制26名,实有人员23名,退休15人。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597.67万元、支出590.59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559.21万元和486.16万元,下降48.34%和45.15%。主要变动原因一是2017年财政下达了代缴资金公务员医疗补助400万元,2018年该项资金直接下达到社保基金收入户;二是2018年项目经费收入减少123.09万元,支出减少47.67万元;三是2017年清算了2015年目标奖余额36.91万元。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597.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97.67万元,占100%。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590.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8.85万元,占81.08%;项目支出111.74万元,占18.92%。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597.67万元、支出590.59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减少559.21万元和486.16万元,下降48.34%和45.15%。主要变动原因一是2017年财政下达了代缴资金公务员医疗补助400万元,2018年该项资金直接下达到社保基金收入户;二是2018年项目经费收入减少123.09万元,支出减少47.67万元;三是2017年清算了2015年目标奖余额36.91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0.5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486.16万元,下降45.15%。主要变动原因一是2017年财政下达了代缴资金公务员医疗补助400万元,2018年该项资金直接下达到社保基金收入户;二是2018年项目支出较2017年减少47.67万元;三是2017年清算了2015年目标奖余额36.91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0.5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41.97万元,占91.77%;医疗卫生支出17.91万元,占3.03%;住房保障支出30.71万元,占5.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590.59万元,完成预算98.82%。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388.5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目还未支付。
3.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支出决算为111.74万元,完成预算234.7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了上年的结转资金。
4.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31万元,完成预算16.9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未全部支付完毕。
5.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1.7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0.3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2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是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7.9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30.71万元,完成预算 100 %,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78.8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70.9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奖励金、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7.89万元,主要包括:其他交通费、福利费。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7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71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2.71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1.42万元,下降34.38%。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十项规定,切实落实厉行节约要求。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41批次,339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71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省、相关地市、州和县(市、区)社保局到我局检查指导工作、交流学习、专题研讨、请示汇报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我局在省局和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各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全面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社保经办服务水平有效全面提升,确保了全市各项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切实维护了参保人员全法权益,为维护我市社会稳定、促进全市社保事业健康持续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2018年工作完成情况: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市参保25.3万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13.5%,征收养老保险费193203万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21.1%;基本医疗保险全市参保289.6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11.4%,征收医疗保险费94500万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12.5%;工伤保险全市参保11.67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7.2%,征收工伤保险费5483万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52%;生育保险全市参保10.73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52.2%,征收生育保险费5869万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68%;失业保险全市参保10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12.4%,征收失业保险费5844万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88.5%;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全市覆盖人数131.7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9.3%,征收养老保险费95334万元。
(二)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资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资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89万元,比2017年减少13.84万元,下降63.68%。主要原因是因人员经费不足,机关运行经费全部用于开支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在项目经费中列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资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资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项):指单位用于社会保险业务管理和基金监督方面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用于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单位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处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0.医疗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单位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等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单位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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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部门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市财政局:
根据《资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资财预〔2019〕21号)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按照统一部署和总体要求,积极开展部门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资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是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内设办公室、养老保险科、工伤生育科、退管科、征缴科、财务科、信息科、审计科、统筹科。
(二)机构职能。
我局主要负责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征收工作;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各项业务;组织实施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参保扩面、基金征收、待遇发放、财务管理、个人帐户管理及业务基础管理等工作,推进全市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和服务工作。
(三)人员概况。
资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总编制26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26名。实有在职人员总数23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19人,工勤人员4名;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5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我局2018年年初预算收入335.48万元,经追加后全年总预算为597.67万元,财政资金拨付按进度足额、及时到位。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8年我局财政资金共支出590.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8.85万元,项目支出111.74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1.9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9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71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根据适用指标体系进行调整)
(一)部门预算管理。
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按照年初财政部门下达的部门预算编制标准和时间,编制预算上报市财政局,经财政业务科室及预算科审核修改后再下发至我局,我局再根据财政部门审核意见修改数据后再上报,并由财政部门业务科室再次审核后上报预算科。最后经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将预算下达到我局。我局严格按预算编制要求编报预算,做到了报送及时,编制合理、准确,符合我局工作业务的开展和财政部门的编制要求。
(二)专项预算管理。
严格遵守市财政局经费来源和分配、管理、使用原则。一是规范账户管理。单位允许设立一个银行账户。严禁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和账外账,所有资金收支必须在一个银行账户中反映。二是严格遵守支出审批制度。按照“量力而行、量入为出”的原则,合理安排经费。三是严格遵守财务内审和监督制度。我局2018年度6月、9月、12月的预算执行均达到了目标进度。全年预算无超支现象。
1.行政运转保障。
2018年,财政预算全年费用有力的保障了我局日常工作开展及全市社保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为我局顺利完成目标工作任务打下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2.三公经费执行情况。
我局切实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执行各项费用支出审批制度,2018年无因公出国(境)情况,没有产生因公出国(境)费用。2018年列支公务接待费2.71万元,较2017年减少1.42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十项规定。2018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2018年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三)结果应用情况。
2018年,我局在省局和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各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全面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社保经办服务水平有效全面提升,确保了全市各项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切实维护了参保人员全法权益,为维护我市社会稳定、促进全市社保事业健康持续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2018年工作完成情况: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市参保25.3万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13.5%,征收养老保险费193203万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21.1%;基本医疗保险全市参保289.6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11.4%,征收医疗保险费94500万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12.5%;工伤保险全市参保11.67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7.2%,征收工伤保险费5483万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52%;生育保险全市参保10.73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52.2%,征收生育保险费5869万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68%;失业保险全市参保10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12.4%,征收失业保险费5844万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88.5%;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全市覆盖人数131.7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9.3%,征收养老保险费95334万元。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2018年部门财政支出中,我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和约束机制,加强了本单位和系统内部资金支付管理,优化内部资金支付申报管理程序,加强了财务核算和资金支付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按照规定的支付方式、程序和时限要求,及时、规范办理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业务,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用款计划的要求,以及项目的进度支付资金,依法、有效、合理的使用财政资金,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
(二)存在问题。经办服务大厅窗口聘用人员经费无预算。
(三)改进建议。适当增加聘用人员经费预算,确保社保工作的正常开展。
社保局2018年决算.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