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楼加装电梯一楼不同意怎么办
说起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话题,一直是几家欢喜几家愁。高层一般举双手赞成,一二层多半想要一票否决。尤其是住在高层的老人们,电梯对于他们来说,几近“刚需”。那么,准备加装电梯但一楼住户不同意该怎么办?一起来看看下面的案例。
【案件回顾】
新区某小区修建于2006年前后,楼高6层,居民多为中老年人,因为没有电梯,日常上下楼出行特别不方便。
楼内高层住户得知国家出台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政策后,决定联合全体住户协商加装电梯。在征求业主意见和得到相关部门批准的基础上,电梯公司开始入场施工。
可是工程刚施工没多久,却遭到一楼住户的阻拦。一楼住户认为,加装电梯后对采光有影响,也直接影响了房子的价格。
施工被阻,电梯加装难以进行,邻里之间冲突不断,矛盾升级。该单元高楼层业主作为共同原告将一楼业主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判令被告不得阻止该单元加装电梯的正常施工。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电梯的增设程序是合法的、正当的,加装电梯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审理中,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一楼住户停止对电梯安装施工的阻挠和妨碍。
【法律规定】
加装电梯有哪些法律流程?
加装电梯需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即法律规定的一定比例的业主同意。加装的电梯还应满足城乡规划、建筑设计、结构和消防的规范、标准等方面的要求,同时征得因加装电梯而通风采光受影响的相关业主的同意,签订好相关协议,准备齐全办理报建所需其它材料,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加装手续。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应当按规定申请办理相关规划审批、电梯施工开工告知和施工许可等手续。
法律对于老旧社区改造加装电梯问题有哪些规定?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实施的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即业主申请增设电梯)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
例如:以6层既有住宅单元12户专有部分建筑物总面积1200平方米为例,按照民法典,在取得专有部分建筑物面积800平方米的业主和8户业主参加投票的基础上,达到参加投票的专有部分建筑物面积800平方米的业主的四分之三(600平方米)和参加投票的8户业主的四分之三(6户)的同意即可。
老旧小区居民如何顺利加装电梯?
鉴于老旧住宅楼加装电梯的复杂性和专业性,且涉及不同楼层、年龄、观念的住户,利益难以协调,法院建议相关业主能够多协商。对部分不支持配合的少数住户,多数意愿住户应当尽最大努力做好说服劝导工作。实在无法协调的,可向所在社区或政府职能部门反映,由社区或政府职能部门调解或申请有关组织调解,力争促成全体业主同意。
按照一些顺利加装电梯单元的经验,可以尝试对其他楼层暂时不参与的住户,采取暂不发放电梯乘坐卡的办法,允许其今后补交费用后再使用电梯。
对实在无法达成调解的,或者少数业主以所谓影响通风、采光、安全隐患、房价贬值等不同理由起诉至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将根据个案的具体情况依法裁判。(通讯员:屠思雨)
网络编辑:张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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