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召开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座谈会
为贯彻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招生秩序,做好民办学校招生工作,推动我市民办教育持续健康发展,5月15日下午,市教育局召开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座谈会。各县区教育局分管局长和民办学校校长参加了此次座谈会,市教育局副局长樊蕴华参加会议并就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及学校管理工作提出了要求。
座谈会上,各民办学校校长畅所欲言,就今年招生工作的想法和建议进行了交流、沟通。各区县教育局分管局长表示将继续规范区域内民办学校招生行为,做好今年的招生工作。
樊蕴华介绍了全市民办教育概况,肯定了我市民办教育发展取得的成绩,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规范招生工作,统一时间,统一程序,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区县教育局要根据民办学校的办学条件、师资力量等因素,合理确定招生规模,下达招生计划。实行阳光招生,招生过程、招生结果要公开、透明,严格控制“大班额”,限制超计划招生。二是提倡免试登记注册入学。需要进行素质教育综合评价的学校,全市统一时间进行,每名学生只能选择一所学校。招生工作不得收取报名费等任何费用。
樊蕴华还就民办学校全面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贯彻教育方针、尊重教育规律,收费、补课、作息时间、学生全面发展、教师队伍建设、改善办学条件、校园安全管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等日常管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她说,市教育局将继续大力支持民办教育发展,希望民办学校提高质量、办出特色、办出水平,让社会满意,让群众认可,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选择教育。
网络编辑:李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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